A老板船上请了3个人,但是他们都是自己出渔具,得到的利润也是分成的,船算一份,然后就是5份平分的,所以这个应该是算雇佣关系呢还是合伙人关系啊?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前天开船,是乘别人的船去的,然后A老板船上其中一个人B,他这个人说好听一点就是好心,不好听一点就是多管闲事,他去帮另一条船的人去解绑在这条船上的绳子的,解完之后呢,他自己脚不小心还踩在这个绳子上,然后那个另一条船使劲一开,他就被绳子带出去了,然后结果腿骨折了。 A老板给船上所有人都做了保险的,但是渔业站上人不承认,说事情不是发生在A的船上,所以保险不起效。 A仔细看了一下保险,上面说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并没有指明必须在A这条船上,所以觉得很冤。 渔业站上说B是A老板船上伙计,应该由A付主要责任。 请问这件事情如何判定?
人
发表于 2016-04-09 11:25
向TA提问A承担工伤赔偿,另一条船承担侵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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