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电动车把一个老人碰倒了(她骑三轮车!都没逆行,我也没跑,等老人家人来到直接报警说我酒驾,警察来到查了做完记录没有一点酒,然后我就到了医院,当时身上没有钱她家人交的950园做检查,结果筋骨都没事,就是脸上有点伤口,大垮浮肿,医院检查结果没事就叫住院观察两天,我交的1000员住院费(晚上7.点出的事,9.点交的住院费)第二天她家人说住院费没了欠500多我随后又交500,在医院好的差不多了还不出院,今天又让我交钱还是500,我不知道该不该交钱了?如果走法律法规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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