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下,我在买菜时,店主和我起了争执,她家孩子二十多岁推了我一下,在继续争论中他要打我,我就跑,可他用马扎追着打我,我当时真的是无心和他打架,就赶紧拨打了110,在出警期间,有来了两三个壮汉,对我拳打脚踢,甚至把我打倒在地,仍拳脚相加,就好像有什么深仇大恨似的,现在想起都后怕,为了保命,在一个人冲拳打我时,他大拇指打进我嘴里,我咬住不放,把他手指咬伤,进医院检查后骨头没事就是肌腱断了,我头上起了好几个大包,浑身疼痛,但够不成伤,民警来了后说谁受伤谁在理,情急之下我出于保命,是为了让他们收敛的正当防卫,为什么落得个挨打挨骂还要对暴徒赔偿呢?!对本案至关重要的摄像头记录下的视频,民警说只采取了前半段,后半段我被殴打的视频没了。我觉得这非常可笑。明显就是向这他们。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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