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房东签订了一套三室一厅一卫的房子的租房协议,有纸质文件。后将另外两室分别租给另外两位女生。其中一名女生和我有纸质租房合同,另外一名女生和我没有纸质租房合同,只有一份纸质的押金和房租收据。现在这两份文件都在这两名女生手里,我这里没有留存。我想请问一下律师,这种情况下对方提前退租,剩余房租和押金我有没有义务退给她。我之前本来好心想的是她们退租后,如果到租期之间这段时间能有新租客入住的话,我会把剩余房租和押金都退给她,但是因为对方态度很恶劣,说什么即便是没有新租客入住也必须得退给她们,一分钱都不能少,因此我现在要求剩余房租不退给她们,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可以吗。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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