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女方:33岁,户囗在广州越秀区,大专,从事室内设计行业;男方:35岁,湛江农村户囗,无学历,从事理发行业;小孩:一名,女,5岁,户口随母,自出生就由女方父母帮带,现在户口所在地就读幼儿园中班。 2)2004年11月相识拍拖,家人一直反对,直至2009年9月才同意我们结婚,婚后开始争吵,2011年6月诞下一女,但双方关系经己恶化,2012年起男方没有支付任何家用(包括房租水电),同时也以工作忙上班地方远等为由一个月才归家一次,至2014年底男方己悄悄搬走自己的衣物等。2015年4月至今双方正式分居。 3)婚后一直争吵,无共同存款,无共同购买房和车。2014年8月女儿开始上幼儿园男方才支付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 4)男方目前拥有3间发廊连锁店的股份,但只知地址,其余均不知。 问: a)抚养权哪方胜算大? b)现广州一般抚养费判多少? c)女方欲以共同财产分割男方的困难么?具体要具备哪些有力证据? d)关于上面陈述的婚后生活有举证需要么?
人
发表于 2016-04-18 16:27
向TA提问抚养权一般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详细请咨询: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楼(即南方日报社隔壁),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中山小榄第二人民法院对面春秋律师楼。杨慧律师,电话13312962803/13903069658 QQ微信1879753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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