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爱人正月初五在楼下超市和店主发生口角,店主和他家7.8个人吧我和我爱人殴打住院(我和我爱人都没还手),之后我爱人报警,对方也跑去住院说踝骨骨折(具体什么情况我们不清楚)对方几个参与殴打的人做伪证说是我踢的,我出院后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现在派出所说让我等对方伤情鉴定下来再处理!昨天见了一个律师,律师说我凶多吉少官司百分百会输,难道赤裸裸的诬陷和讹诈我都没处说理去了么?挨打还自己花医药费还等着赔偿对方和蹲监狱?我的伤全在脸上,他的不知道是踢的还是自己崴的(如果伤是真的),傻子都能看明白的事,官司打不赢?没处说理了吗?
人
发表于 2016-04-17 10:43
向TA提问官司都存在一定风险,没有说百分百的,具体需要根据案件的事进行分析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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