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了有一个女儿今年六岁,孩子由我前夫扶养。可是去年十一月,我发现孩子身上有大片淤青。从孩子口中我得知是他爸爸打他。由于前夫虐待孩子,我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吗?
人
发表于 2016-05-18 09:33
向TA提问一、变更抚养的适用情况 如果离婚后夫妻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如未达成上述协议,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二、下述四种情况下,法院一般会支持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一方: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发表于 2016-05-19 17:48
向TA提问您好,如果你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需具备以下情形条件之一: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如果无法就变更抚养关系达成协议,只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因此,作为要求变更孩子抚养关系的女方,应对出现应予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定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否则,在抚养条件未出现重大变化时,另一方不同意的,其诉求不能依法得到支持。
发表于 2016-06-07 17:01
向TA提问你好,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来电15314697252告知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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