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武汉开了一个五金店,结果昨天收到法院传票说卖假货,是某一个开关插座,进了6个,目前已卖出一个。当时进货时不知道是假货,而且进货时别人也没有开票给我。现在应如何应对和处理。虽然我不知道之前进的是假货,也没有收据证明,在收到这个法院传票之后,我能否用这样的方法取证,证明自己是不知情的。即:再到卖假货供应商处进货,进货同时现场拍照取证,并拿到名片和收据取证。作为开庭时自己的证据。申请免责。是否OK?
人
发表于 2016-04-19 17:06
向TA提问可以取证,但问题也许没有那么简单,建议就近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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