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在一个私人的企业打工,我一个同事因为电瓶车充电器在食堂后面充电时被别的同事拿走了。第一次发生这情况时他还比较冷静,只是在打饭时让大家静静,说了几句意思是让大家以后拿了用还放回去,这次他冲动了,直接抱着食堂的打饭用的刷卡机,不让别人打饭,说先把充电器还他在吃饭,大概过了十七八分钟才把刷卡机还回去,这够开除的理由吗? 现在他去上班,厂领导口头让他先回去等处理通知,其实都知道意思是开除了,可单位就是不下这个处理书面通知,就拖着,还不让人上班。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6-04-19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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