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父亲在中心医院做了右眼白内障手术,出院7天右眼不能视物,入院14天。能看见但视力模糊的很。医院说有好转让他出院,出院3天有不能视物,只有光感。出院第5天到华西检查为眼内炎!于中心医院理论到现在,同意去华西法医鉴定中心做司法鉴定。鉴定意见:遂宁市中心医院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延误诊疗的过错,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其参与度建议为40%
人
发表于 2016-04-21 14:09
向TA提问那要求医院赔偿,不同意赔偿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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