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婚后前夫拒绝我探视孩子,应该受到怎样的法律保护,让我可以探视孩子? 离婚时法院判定儿子由他抚养女儿由我抚养,不涉及抚养费,离婚后屡次拒绝我探视儿子。
人
发表于 2016-06-01 14:27
向TA提问根据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所以,你可向作出离婚判决的法院的执行局提出申请,要求法官提供帮助,让你探视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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