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公司八个月了,公司以没有收到转正申请为由,视为我没有转正,给我一直发试用期工资。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求解答,谢谢。。。
人
发表于 2016-06-02 15:54
向TA提问公司以没有收到转正申请为由是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你可以向单位主张签订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超过时间的工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