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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买了一套套装门花了4900元,其中和一套门的门口的上部,有一块板的颜色和门的颜色有色差,不明显,但我能看出来,卖方给调换了两次,能看出来,我去工商局,工商局的人说肯定会不一样,不是一批做出来的,后来调解,工商说赔些钱,卖方不同意,还要继续来做,对方表示继续做颜色也不会一样,让我对付用,我有电话录音。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可以出法院起诉吗,是否需要颜色鉴定?我应该有什么样的要求是合理的呢?谢谢

黑龙江-牡丹江 发表于:2016-04-25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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