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 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我是原告方 ,对方货车全责,车子修了将近五万,现在车子在年前从4s店提出来了,维修费用因为和对方车主交流未果,维修费我自己垫付的 ,当时找了物价局定陨,不含定陨 费用16000多,现我想问下,如果我自己上诉,除了保险公司这部份维修费用,物价定陨单上这个16000多的费用提交上去是会直接执行么?我还可以争取到哪些费用?(车子从提车到出事整整三个月的新车 裸车价9.6万,维修费用4.8万多)
人
发表于 2016-04-26 10:03
向TA提问你好,第一,你的车辆的财物损失由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对方个人进行赔偿。第二,可以为你提代法律帮助,建议来电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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