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对象07年替人顶名贷款,因为是朋友,没要任何字据,实际用款人事先和信用社主任办好一切手续,我只去签了手续上的名就走了,钱我也没经手。数额是20万元,两年期限。从10年一直没还,因为世纪用款人10年因为诈骗被判刑12年。展期是银行和实际用款人办的,我不知道。信用社的把所有东西填好找我签的字,我只签个字,别的一概没经手,中间的利息什么的都是实际用款人和信用社结算,从没找过我,信用社就起诉我还款,起诉的是07年我贷款一事,而07年的贷款我只签名,没经手现金。现在银行清欠办找我还款,还让我签了个催收单。但是从07年到现在一直没找过我。就4月16号找我签了个字,由于我当时紧张所以就签了。这一切都是银行自己在违规操作,现在反来起诉我还款。请问律师:像我这样的案例该怎么解决呢?急切中!而且我从银行查询信用社没有我开户名没存款折没卡。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6-04-2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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