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广州天河区一个厂里租了个店面,五年合同,租金一年一交。我交了一年租金和押金,由于经营不下,我把它关了,根据合同要提前两个月和对方说,可我和对方说对方不肯。请问我可以要回我的租金和押金吗?谢谢大家了,我投了不少钱
人
发表于 2016-04-28 10:38
向TA提问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详细请咨询:广州大道中289号南方传媒大厦B座18楼(即南方日报社隔壁),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中山小榄第二人民法院对面春秋律师楼。杨慧律师,电话13312962803/13903069658 QQ微信1879753029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