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二房东在3月2日催收2016年第2季度(4月-6月)的租金后,3月底被要求搬离。4月4日和5日电表的线被剪掉2次,找供电局的来维修了。在4月10日整屋子人被要求搬离。搬离后却不退还租金和押金。刚刚开始总找各种理由推脱说没空,现在电话被拉黑了。也不知道二房东住哪。 拖欠各屋金额 主卧:押金1600+3个月租金4800+钥匙押金100-住10天533 -3个月卫生费90-3个月水费90-15个月燃气费450=5337元 次卧:10天租金360加600押金。=960元 厅隔暗间:3月租金1200+1个月押金400+钥匙押金100+1年水费卫生费720-17天租金226.67元=2193.33元 阳隔:3个月租金压2250+押金750+剩余半年水180+半年垃圾180+钥匙100=3460元 总计11,950.33元 问一下,这属于合同欺诈吗?

北京-昌平区 发表于:2016-04-2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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