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四实习生,在工业南路环保科技园工作。年前十月份坐火车认识一个人,我是聊城他是菏泽郓城,一聊投机,就相互记了电话,他还问我有没有找到工作,那时只感觉刚实习有工作就好,他还说我给你寻思点,找个好工作.那次他出差还来济南看我,感觉人不错,后来走了他说开店需要5000元,那时没钱就借给他3000元(两个月工资),他说开好了,会给你的,你愿意来也欢迎。那时就感觉朋友需要钱就借给他了,后来打电话联系,说2月底还,过了2月份打电话就打不通了,qq微信删了我我被骗了。我现在知道他的名字和银行卡号,电话(刚刚停机)地址知道在哪个县。我去高新区舜华路派出所去了两次都说我提供那个人的信息可能是假的的,再说3000元不值得去银行查信息,他们说没法办,说我只能自认倒霉。打济南民生警务他们说,钱数达不到7000,公安局没法立案怎么办?能起诉吗?
人
发表于 2016-05-30 21:24
向TA提问可以起诉,但是需要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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