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星期前我朋友深夜回家的时候因为路上没人车子开的很快。车子超速结果撞坏护栏。当时没撞到别人和车子,我朋友也没受伤举得不是大事就没报警,现在我朋友被警方带走,请问会怎样?
人
发表于 2016-07-25 09:49
向TA提问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也就是说,损坏公私财物超过五千元的要气窗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要予以行政拘留,具体拘留惹怒根据损坏情形确定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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