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9日,由于我家要来客人,村里的邻居故意来挑衅,辱骂,并且还动手打我,在纠纷过程中,他自己不小心掉下去了!起来后对方还上坡干活后,才报警的!事后派出所组织调解时,对方拿出一大堆不合理的药费清单,比如糖尿病药,高血压药,咳嗽药之类等等,派出所而且不准我们拍照,不拿复印件给我,导致调解不成。现在对方不知用什么方法,还鉴定为腰椎一节轻伤一级,还是定为刑事案件故意伤人罪!
人
发表于 2016-04-28 17:56
向TA提问这种情况首先要看对方的举证的情况,如果公安已经立案了,那就只有先走刑事案件程序。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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