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这是一个城中村的家庭,未来两年可能要改造,夫妻年龄50多岁,常年感情不和,儿女结婚后,男方依然不加收敛,总是酗酒闹事,现在打算协商离婚,女方和儿子、儿媳单算离开家,让男方自己过。家中现金资产没多少,但是宅基地住房和耕地有,应该是在男方名下,因为男方是户主。如果近期找不到买主,就做公证,然后村里面做备案,暂定一人一半财产。等以后拆迁后,有了可分配财产再分配。这样做可不可行?有没有漏洞,因为男方比较无赖,怕到时反悔,改变分配方案。另外,男方坚持说是财产一人一半,一点没有儿子的,如果以后涉及改造,拆迁款还有分得房产难道一点没有儿子的吗,毕竟儿子都已婚,而且也是村中的一份子,家庭中没有任何他的财产吗?

河北-石家庄 发表于:2016-04-29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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