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今年4月15日,我和一个开铝合金店面的老板口头协议,由我1.3万全包负责装修他的店面。 在之后我发现当时谈的价格太低,亏了。但当时想着只要这些钱够买材料,够给工人门给工资就行了,我没有挣的也就算了,所以一直干到昨天。昨天我一算,发现给工人的都不够,材料也不够买,所以我向甲方商议,让他加些钱,买材料。人工不够的我自己垫。当时商议的结果是甲方同意增加1100元。购买大理石和不锈钢包边。昨晚回去我再仔细算了一下,人工工资还有3000元的缺口。我觉得这样下去亏得太大了。所以我向他提出我不想干了。这时候甲方已经支付给我1万元。均已投入到装修工程里面了。有凭据。 昨晚没有商议结果,甲方的意思是按原口头协议继续履行,让我继续干。我表示让我垫钱干不可能。甲方老板的母亲到我的房子里拿走了我的一些工具。 如此无果后,甲方先去工地将我的工具扣押转移。而后找来七个人到我的房子里,要求我继续履行协议。我害怕他们对我施加暴力,同意继续履行协议。他们向我索要5000元押金,为防止我走掉。我没有找上钱,于是他们让我写了一份承诺书,并将我同伴的身份证扣押,我的户口本复印件拿走。在他们走后我报警,民警来之后表示经济纠纷他们不管,我被拿走的工具让我们去法院。只是把我同伴的身份证拿来了。 具体事实就是这个样子

甘肃-兰州 发表于:2016-04-30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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