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大状,醉驾驾车,撞死一位,重伤一位,大概会被怎么判
人
发表于 2016-04-30 16:42
向TA提问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酒后驾车致人死亡应按属于交通肇事罪,要视其情节给予处罚 :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羊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发表于 2016-05-02 12:36
向TA提问如果肇事司机确实没有赔偿能力,那就没办法了。
具体怎么判,要根据实际案情来确定,我这里只能告诉你法律规定。
法律问题专业性极强,在具体案件操作中涉及很多细节问题,而我在这只能告诉你一个大概的法律规定。所以,建议你还是找个当地律师,这也是对你自己负责。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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