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姑与她前夫豆某有两子分开后没有离婚,今年去法院申诉办离婚证了,要等几个月才能下来。 后来认识了王某然后在没有与前夫豆某离婚的情况下在一起生活了十几年有两个小孩,与王某没有结婚证,与王某一起挣钱买的房子房产证没有大姑的名字,王某出轨半年后回家找我大姑和好,大姑考虑到两个小孩有意和好。却发现自己老公与那个女人一直保持关系,大姑生气就用刀子把王某轻微划了一刀,没有报警,去医院包扎了。王某就回家把大姑的所以衣服物品都扔掉了。现在王某告我大姑重婚罪。(这个大姑与他老公责任在于谁呢?被扔到的东西会不会赔偿?大姑能争取到房子吗?王某在知道大姑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在一起了,重婚罪是两个人都会有吗?)
人
发表于 2016-05-01 13:07
向TA提问第一,你大姑可能涉嫌重婚罪。但是重婚罪本身判刑一般并不会很严重,而且,你大姑与王某生活在一起时,已经和他丈夫分居了。现王某又在外面有第三者,这些都应该考虑的情节;
第二,你大姑被扔的东西有权要求王某赔偿;
第三,王某在知道你大姑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在一起了,也涉嫌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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