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离婚后,女方带着孩子走了, 男方后来是死了, 男方家有个祖屋, 五个兄弟, 男方死了,祖屋有女方孩子的份,后来老二不小心把祖屋烧了 , 然后再原来的地基上健了套房, 本来女方是不想要的, 但是他们家老人在祖谱上写了孩子的名字, 孩子出生的第一个孩子要跟他们姓, 他们现在说房子是他们出钱健的, 你要房子就必须出钱, 本来房子就没有老二老三的份, 现在在地基上建了6层的套房, 就是问要不要出钱, 之前不懂签了欠条,但后来发现没必要给, 他们说可以告 说你不还钱
人
发表于 2016-05-05 13:20
向TA提问农村宅基地本事就是属于集体所有制的,他是不存在把这个块土地分割继承的问题。继承人所继承的是该土地上的地上建筑。如果第三方把这个房子烧毁了,那么第三方应该赔偿给继承人相关的款项。如果有其他继承人或第三人重建房屋的,那么除参与重建的继承人以外的继承人应该支付相应的等价。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1826710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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