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份的时候,因为人多所以车开的很慢,几乎就是比走路还慢的那种,然后往前一点点的时候旁边一个人就倒下去了,下车看是碰到了对方的一个脚拇指,去医院包扎了,本来不用打石膏的也打了,住院费也出了。但是在医院的时候对方的家人说第二天有去跟团俄罗斯的行程,两三万,要求我们赔偿。我们不同意。因为该做的我们都做了。警方扣了一个多月的车,说要拿去送检,领车的时候交了三百多,送检报告也没见到。那天正好停电掉不出监控。那时候问是哪个旅游团的时候对方的家属直接打电话给那个旅游团老总,说有这回事,机票也不能退。现在他们到法院起诉我们,要求索赔3.4万
人
发表于 2016-05-05 13:13
向TA提问您好,对方的起诉可能是没有道理的,具体要结合本案的相关材料进行判断。建议您带齐材料向律师咨询,可与本律师联系。本律师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3层,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深圳知名品牌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682424878(手机),0755-83025803(座机),QQ:1940115942。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