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朋友借钱到期未还,怎样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欠款? 2015.3月朋友找我借了37万,立有借款合同,利息按月1%(每月12日前支付月利息3700元),借款期限为2015.3.12-2015.12.12,但是2015.12.12后没有如期还款,后又补充签订借款延期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2015.12.12-2016.12.12,利息与前相同,但是2016.4月未支付利息,据说借款人在换工作,现在我很担心朋友还款能力与当初许诺不一致。当初他说他有一套房子(市中心还建房)可以卖掉或者到银行抵押贷款,现在又说那房子的房产证上没写他名字,而是写的他岳父的名字。我现在该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6-05-09 11:39
向TA提问还款期限未届满,除非有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违约情况,才可诉讼要求返还。
如果可能,要求提供担保。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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