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一件关于房屋的纠纷!本人准备到法院起诉,大致内容如下: 1、被告向原告借取100000元。借款期限一年整。利息为每月1500元。 2、被告以房屋作为借款抵押,并且办理了《房屋他项权证》。 3、被告应在借款期到来之日归还原告本金,可被告一直联系不上,找不到人。原告的本金被告不予归还。 4、被告截至起诉日,只支付了的利息前后一共。之后以各种方式拖欠利息。再往后电话不接,人也找不到了。 请问各位老师几个问题: 1、就想知道法院这边一般什么流程? 2、欠款以什么样的方式追回? 3、房屋如何判定?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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