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公司有个试用期员工离职,很匆忙地做了一下简单的工作交接。交给她的工作也没有全部完成。领导层比较生气,决定扣除她当月一半的工资作为处罚。这样的做法可行吗?关键是试用期员工只签订了公司内部拟定的试用期合同。大家能支支招吗?怎么做能维护好公司应有的权利。

安徽-合肥 发表于:2016-05-11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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