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到公司上班未满一年,2015年2月6日入职,2015年3月公司给我交的生育险,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请产假,产假申请已签批,但公司说生育险未满一年,社保局不给报生育期间费用,也没有生育津帖,我问公司是否应该发放基本工资,公司称基本工资也没有,请问:公司是否应该支付3个月基本工资给我?如果应该支付,可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费用大概多少?通过法律途径能拿到3个月基本工资的可能性有多大?可单独联系本人!
人
发表于 2016-05-13 10:33
向TA提问你好,公司应当向你支付基本工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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