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A公司上班的,合同是与A公司签订的,A公司原老板在B单位有股份,约定B单位会计由A公司派遣,我听从公司安排到B单位工作,后来A公司原老板去世,换了新老板,新老板的意思是跟B单位应该没有合作关系了,但是并没有与B单位领导讨论是否撤股等问题,我仍然在B单位上班,工资由A公司支付,现在A公司想把我调回公司上班,但是没和我说安排我什么工作,只说我要想回A公司,就由我自己与B单位领导说,并且不是说回去上班,而是让我欺骗B单位领导说是辞职,两边都不做了,(他们并没有商讨是否撤股等事项,让我表面上辞职,实质还是回A公司)我认为这个不该由我来说,公司要把我调回去,应该由A公司领导与B单位领导说把我调回去的事情,而且我并不想被他们利用,我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A公司是否可以以我不说这件事单方面停发我工资,或是以这个理由解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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