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生争抢孩子事件 本人易鑫晖15207055353,宜春市八小教师。女方艾鸣13807955252,宜春市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局。本人因不服袁州区法院一审(孙慈庭18079508168)把女儿抚养权判给女方,上诉到宜春市中院。 4月26日二审开庭,我把女儿带到法庭,女儿不认识艾鸣。庭审后调解,我说抚养权归我,不要女方一分钱,她不肯。女方提出抚养权归女方,但可以允许我们带,并让我们少出抚养费。我说你做梦吧。艾鸣多次试图抱女儿,女儿哭闹挣扎。我提出让艾鸣带2个月,之后看她的表现再判抚养权,如果孩子焦虑,哭闹而生病,则抚养权不能给女方。写协议书时,艾鸣的律师给她出主意,生病焦虑是正常的,可以帮避免掉所有责任。此时艾鸣才有决心和胆量,她又抱孩子,女儿大哭。我用手机录像,说这是她不适合带孩子的证据。我问女儿生病怎么办,艾鸣叫道她负全责。艾鸣抱着女儿往楼下跑,女儿更大哭,并挣扎,感觉在恐惧之中,害怕离开熟悉的父亲和奶奶。我追出几十米,把孩子抢回,艾鸣大叫打人了。女儿回到奶奶怀里才渐渐停止哭泣。此时龚法官出来调解,说大家先回去,下次再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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