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5年5月13日以该工程消防间距违反《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为由,起诉住建局工程规划违法。住建局和开发商和我达成赔偿一至后,我于2015年10月12日撤诉。撤诉后住建局个开发商就不管我,签的协议也无公章法人也不是法人,用其他人个人名字跟我签。我不同意。我于2016年4月5日起诉住建局,用违反《行政许可法》起诉住建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法,住建局没有对厉害关系人尽到告知申请开听证会义务,并切没有公示。住建局不作为是没验收,违法入住,不停止预售楼登记等。法院已重复起诉和不是厉害关系人为由,不予立案。我于2016年4月20日上诉至中院。中院已于2016年5月5日,正式立案。

吉林-延边 发表于:2016-05-12 2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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