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们和对面两家都是在做洪濑鸡爪的,因为我们店价格实惠,味道不错,所以生意火爆。也因为如此影响了对面的生意,结果对方找人来我店里面找茬,我正当防卫伤人,请问需要负责任吗?

安徽-安庆 发表于:2016-06-13 10:22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安庆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安庆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