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一公司的老板一起合作,做阿里巴巴网络平台的,他这边出资金,我这边负责运行。但他这边很多合同条款都没有履行,现在他这边打算放弃这个网站,重新建立一个新的网站,那也就意味着我前期投入的人力相当于白用功。可网站我经营到现在它只差活动推广就可以走出去了的,前期的辛苦就不多说了。因为他后续的资金没有跟上,他也不打算投(因为他虽然是这家公司的老板,但实际上法人已经不是他的了,在签订合同时我们都没有发现,他也没有说)现在他安排其他人入住我之前跟他协商好的办公场所里的住房里搬出来,让给其他人入住,以我不常住很少在那边办公为由,要求我搬出来。可我搬东西出来时他又让财务跟我核对项目,说项目部清楚不让我走。可我们并没有终止合同。后来争执吵了起来,闹到派出所去了,像这种情况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力?因为他说我的财务帐有问题,说我挪用公款,确实财务账上有预支款的项目,但他这边当时口头跟我说过款打过来我这边,我自行安排 可我这边有阿里巴巴支付宝确认盖了公司章的授权书,盖的是公司的章 也就是说我的私人账户是公司授权了的~不过跟私人账户一起使用肯定是很混乱的了 像这种情况,我这边算得上是挪用公款么? 还有就是如果我要打官司,有胜出的把握么?因为公司法人并不是他,事后我才知道是另有其人(据说他当初把公司过户到一老大叔的名下是因为偷税漏税太多,当时要判刑7-8年,他迫不得已才把法人给换了的,不过他是事实上的真正掌控者)
人
发表于 2016-05-20 17:00
向TA提问可以依据合同让对方履行投资义务。关于挪用公款只要你能说清楚就可以了。详情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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