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各位律师好,求助一个事情,本人于2013年跟公司签了个五年劳动合同,于今年4月14号跟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是一个月后的现在公司非但不给我正常转社保,还强迫我们写了个与公司双方签字的说明,意思是把公司利益损害降到最低,要扣我们社保和个人的资质证书到7月底,而且五至七月只给我们交社保,否则追究我们违约责任,我想求助下,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们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江苏-南京 发表于:2016-05-19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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