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公司因经济形势不好,调整公司经营策略,进行人员精进。多余人员不按裁员进行劳动补偿,而是变相采取外派到集团下属其他公司的形式让员工自动离职。我想请问这种做法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么? 合同上写明了工作地点就是现在工作的公司,外派的话如果员工不同意,是否应该裁员给予劳动补偿?

山西-晋中 发表于:2016-05-22 17:35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晋中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晋中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