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一下,昨天下午两点半左右,在海沧我被一辆卡车压到了脚,开始我就报警了,后来他们一直劝我,耳根软,就打110撤案了,开始以为不会骨折,去医院拍片,脚趾骨折,在医院打了下石膏,几盒药就回到交警大队,他车的保险公司也来人了,交警让我签字还有保险公司也让我签字,交警那签的什么我也没搞明白,就是配合他们,现场也没拍片,就是在交警大队我和卡车拍片了,事故认定交警也没给我开,我的初始病例也被保险公司拿走了,现在事主全部推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说基本只有误工费和医疗费,如果这样,我那么久没有自理能力就是医药费和误工费那么简单吗?所以想咨询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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