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朋友好,本人想请一位律师。 本人在2016年5月14日,在楚天金报上看到一宾馆转让信息,转让费用53万,16号交押金5万,18号签定合同。20号得知,甲方跟乙方签订租赁合同,乙方跟丙方又签订租凭合同,然后跟丙方跟我签订转让合同,我又跟乙方签订租凭合同。 宾馆位置在黄鹤楼南路,今天2016年5月23日星期一,居委会来说这个位置要拆迁,建设地铁5号线。我是外地人,只怪自己没考察清楚,没有问居委会(签合同前问了乙丙这个宾馆不会拆迁吧,他们说不会。) 转让方丙知道拆迁情况,没有告诉我,目前这种情况我怎么挽回损失?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