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讨薪真难,快被折腾死了! 律师好,我于14年2月入职一个十几个工人的工厂,从事软体家具打样版之职务。入职时口头商定工资为4500一个月,外加本人所打样之产品售后每套提成10元,工资平时借支,年底结清。因为乡镇城市中民用家具销售旺季在年前一阶段,所以大部分家具厂都是上半年出新款,年底基本停止新款开发,加紧生产销售。我遇到个过河拆桥的老板,我辛苦了大半年制作二十几款新款沙发样版,到了年底销售旺季由于不用出新款了,老板还得支付我更多提成,于是工厂就经常百般刁难。在忍无可忍的一次和老板娘发生矛盾吵架了,但是吵架后我又继续工作了十几天,其中一天因我母亲突然生病心梗晕倒需要回家,就提前一天跟老板说请假之事,老板以需要赶货为由,要我把活干完才能回家,当晚我加班至凌晨两点多,天亮后才坐车回家! 母亲无大碍后我又回工厂上班。有天早上起床后工厂出货,老板还叫我帮忙装车,装完后却叫我去办公室结算工资,告知已被解雇。但结算工资时却克扣我半个月工资,把除去借支和克扣的半个月后剩余的一万多块钱给我了,在我讨要其所扣半个月工资时老板娘还口出狂言叫嚷“说白了这钱就不给你了”!讨要无果告终。从工厂回家后又多次电话联系老板两夫妻讨要均无果。万般无奈我便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局审理时工厂带去了厂里十来个工人,一部分是老板亲戚,另一部分是工厂附近村庄的工人,工厂答辩书中均已写明我入职其工厂上班职务和工资金额,也认同未签劳动合同和未缴社保。仲裁裁决后裁定工厂赔我因没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 劳动仲裁委裁决后工厂不服,上诉至法院,开庭时又带去几个工人反咬我一口,说我工作时给工厂造成十几万损失,并否定之前仲裁时双方所认同的劳动关系,扭曲至双方为劳务合作关系,让我赔他十几万元损失!但经过法院审理,判决仲裁委之所裁定,让工厂赔偿双倍工资及补缴社保。但工厂仍不服判决,诉至中级人民法院,中院审理后判决还是维持一审原判! 在我去拿判决书时却被法院告之工厂又起诉我了,并拿了传票及起诉书。看传票及起诉书后得知工厂又以承揽合同纠纷为名起诉还要我赔偿他损失。从申请仲裁到昨天拿中院终审判决书为止已经过去一年半了,我这官司还得拖多久?还有没有比这更无赖的老板?我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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