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4年时,朋友托辞承包餐厅从我这借走了近18万(注:该款项是以小额贷款的形式分四五次给对方,且是用我的农业银行卡放的款,还款也是用我的农业银行卡,为方便他还款,我把银行卡放在他那里,他每月把当月要还的款项存进我的银行卡,以便小贷公司直接扣款),但他没有写借条给我。在他还了大概5万多块钱的时候,说是他的共同投资方出事了,导致还款出现问题,但他说很快解决,我为了不影响个人信用,先后垫进了近6.4万的钱款,但事情并未解决,一直到去年八月,我实在没有钱款垫付了,且小贷公司的追账让我实在无法承受,我就从中行贷款11万,将小贷公司的欠款全部结清,然后我每月要还中行的贷款4000元。到现在,我已经还了8个(3.2万)月实在没钱还了,我的朋友还是在拖延说很快就会解决,能拿到钱款。但我是无法相信了,认为他在找借口(虽然他未说不还钱),现在我想追回这些款项共计17万左右,请问这钱款能讨回吗?如果能,请问我该如何操作?谢谢

江苏-苏州 发表于:2016-05-24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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