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一下,我已在公司上班快1年了,但公司迟迟不签劳动合同,这该怎么办?公司规章是可以随便随时叫员工走人,这合理吗?
人
按照劳动法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应该自第二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满一年没有跟劳动者签合同,则默认用人单位与劳动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于用人单位不能无故辞退你。
鉴于你的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的规定给你支付两倍的工资,由于你没有合同,所以社保肯定也没有,你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齐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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