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购房80.万,由于我哥在外省上班,户口也在外地,那个时候武汉房子是限购的,他跟她对象认识半年就结婚了,就是因为要买房子,女方是武汉的,所以领完证就马上买房了,房子首付25万都是男方支付,贷款55万是由女方的公积金(每月从她公积金还款五百),其余四千二是我哥还款,房子还贷每月4700,装修费20万都是男方出的,总之就是女方没有出一分钱,男方工资卡也一直由女方拿着,四年下来还贷款加利息到目前已有22万,关键是女方生了别人的小孩,已经做过亲子签定了,小孩不是男方的,所以现在小孩马上满一岁了,情况就是这样那打官司的话,房子会归谁 男方坚持要房子,会赔偿女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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