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购买的商品楼房,合同定于2015年9月8日交房开发商,在2015年11月5日通知接房,看我到现场以后发现房子墙面有几十处空鼓,和小的裂纹,各个门口角一掰就掉一块,护栏一拉就掉,就拒绝接房,并要求物业维修,可物业多次推惟,只直2016 年3月29日我打了市长热线,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情况属实,他们才开始给维修,只直现在房间里补的一大片一大片,请问我可以起诉他们,要求开发商赔偿因房子质量问题对我造成的经济埙失和逾期交房违约金吗
人
发表于 2016-05-31 15:03
向TA提问你好,可以的,注意搜集相关证据,如需帮助请致电本律师:18638509573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