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经凤凰珠宝授权代表:龚珍 以黄金 理财名义向受害人承诺月固定收益率1.2%以先履行小额合同,使受害人相信其履约能力和诚意,进而与之签定金额更大的合同。先后签定了三份合同,投资期限一年,计16.5万元,2016年3月20日经龚珍介绍在客户经理邢佳哪里又签了一个三个月的合同款6万之后,5月也没有返息,共计22.5万,现在合同到期,公司说没钱只有钻石,签的黄金理财合同,现在只给钻石我不同意,这样的话报警属于诈骗吗,如果法院起诉公司没钱客户经理会对我补偿吗

河南-南阳 发表于:2016-05-30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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