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有一个产品创意,并且我有能力设计并制造出来,但达不到大批量生产的能力,并且这个产品具有国际市场,这个创意产品我个人认为应该属于艺术品(但也不是很确定),但在艺术品意义上同时具有很强的使用性,但此创意产品不止为一个具体的漂亮的外观形象,可以演化出和设计出同一种产品的更为复杂或漂亮或不同创意的不同设计外观和不同的结构设计,简单地说,同种产品的多种艺术表现、设计,属于“艺术品”和“实用品”的结合体,打个比方,比如“装饰画”属于艺术品,但其意义只有装饰作用,我的创意产品在艺术的基础上同时具有很强的实用性。说到这首先就有一个概念问题,请问想要为此申请保护,只能这一种产品申请保护,还是说只能为这个产品的某个具体设计形象申请保护?简单的说我要为这个家族申请保护还是要为这个家族的每一个成员申请保护? 另外我不知道是应该申请“专利”还是应该申请“版权”,或者两者都申请,如果申请专利,应该申请什么专利,国内的“发明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既然有国际市场,那么请问应该先在国内申请“专利”或“版权”,而后在考虑国外的申请保护,还是说应先在国外(发达国家)申请保护而后在在国内申请保护,哪种选择好?此外,如果要申请专利,那么因为此创意产品具有很强的国际市场,所以想在所有国家或大部分国家都申请到专利,但我就是个普通公民,不是企业老板,也不是富二代,据目前所了解的,也不知是不是属实,在国外申请一个专利需要五万元,几个国家的申请到是可以考虑,多的话风险太大,自身实力恐怕也不能企及。我该如何抉择,希望能得到专业人士的建议和帮助。

山东-青岛 发表于:2016-05-30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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