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张家口市一小区居住,因为开发商当时要走一条便道,但是因为有一面墙阻隔,墙外是本身也规划在其中的旧小区,可旧小区的人觉得开发商给钱太少不拆成为钉子户,并且扬言要拆就得给18万,我们无奈只好走北门,但是北门的公路政府(公路能买卖?)已经卖给了另一个开发商,导致北门走不了只能走南边的消防通道,可是南门全是土,而且没有路灯还有暗沟,十分不安全,现在上百名居民全部都进不来出不去,上访的结果是市里推到区里,区里推到规划局,规划局推到地产商,地产商又常年在北京找不到,政府也不给找。而且小区电费每月多收十元,1——4号楼因为地产商想多收费迟迟不给钥匙已经六年之久。请律师给一个详细解答,我们是否该起诉还是有什么其他办法?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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