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女主人和b男主人生前共同有一套房子,a女主人生前结过两次婚,和第一个老公有一个女儿代码c,后面第一个老公打仗死了,a女主人才带着还在肚子里的女儿c嫁到第二个老公b这,第一个女儿生完后又和第二个老公生了两女,两儿,代码分别是f女儿,g女儿,h儿子,i儿子,a女主人生前又抱养了c第一个女儿的一个儿子也就是d来抱养,也就是农村所说的养子,也就是a抱养了自己的外孙来当儿子养大,b男主人死于1974年,a女主人死于2003年,c第一个女儿死于2007年,d抱养的外孙死于2006年,a女主人生前在1992年在公证处立了份遗嘱给他的外孙就是d,公证遗嘱上面写要把a那半的产权给d继承,d现在还剩下一妻一女儿,现在想问这份公证遗嘱还有用吗?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