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租了一个房子,房子是5楼,共8层,这么多年一直住得很好,2016年6月1日我早上不到7点,从家里出来去公司上班,走时天然气和自来水龙头多经过检查已经关闭完好,房子于当日上午(6月1日)自来水主干管道破裂,当时由于家中无人,造成屋中大面积积水,(我的物品也全部被淹了,)由于大面积积水,把楼下4楼,3楼,2楼全部淹了, 3楼,4楼特严重,特别是4楼最严重,房子为2014年新装修的,物业公司也承认房子屋子内的自来水的主干管道归他们所管辖,他们于当天下午进行了拍照,开始也承认这个自来水主干管道破裂99%责任归他们。但他们得把破裂的管子拿到他们领导那给他们领导看看物证,结果第二天(6月2日)他们把破裂的管子拿回来,说他们经过他们单位有经验的人事鉴定,是自来水管破裂说因为自来水管受热导致的(自来水主干管进热水),这个责任不能归他们,我想问的问题是,这个责任应该归谁,我应该怎么做。

黑龙江-哈尔滨 发表于:2016-06-04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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