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2016年4月22日22点,上海中期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在既没有事先来电通知我要加保证金,又没有事先来电通知我要强平的情况下,强平我一手1701焦炭持仓,严重侵犯我权益。我4月25日多次致电中期投诉维权,4月27日起打过三次证监会12386热线投诉维权,12386转上海期货同业公会解决,但中期始终不解决我诉求。5月6日中期郭女士通过61090833来电说了两个强平理由,第一个理由说是本人的经纪人毕先生已经在2016年4月21日上午打过我电话要求我平仓。郭的这个理由完全不成立。因为第一:時间不对。我是22日22点被强平,强平前几分钟应该来电告知但没有,并且当天21点开盘后也没有来电,甚至再往前推整个22日白天都没有来电。毕是21日上午来电,21日的来电只针对21日的情况,相差一天等于相差一百年。第二:最重要的是毕在21日上午来电后,我在21日下午就平掉了所有的6手螺纹钢持仓。21日晚上保证金监控中心结算单显示,我的资金是正的,可用资金有1600多元。证明我已经在21日满足了毕的要求,实现了毕来电要达到的目的,毕已经完成了他此次来电的使命。但中期竟把这个失去時效的已经结案的来电,算作强平前的来电告知,作为理由跟我解释,这反而成为我抓住中期的一个把柄:证明中期理屈词穷,心虚理亏,实在找不到强平前有打电话的事实,就把不成立的理由拿来跟我搪塞。恰好证明中期居心不良,不讲诚信,故意损害我利益。

上海-黄浦区 发表于:2016-06-05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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